奋斗≠加班 莫让“996”成职场明规则
“超时加班与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不相符,与国家提倡的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也脱节。希望‘两高’像重视治理欠薪一样,重视解决超时加班问题。”昨天上午,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讨论“两高”工作报告的小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的这番呼吁引发现场热议。
吕国泉委员指出,目前,加班现象在某些行业甚至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涉及人群广泛,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不利,应当引起足够关注。
多位委员也纷纷“声讨”超时加班现象。
996工作制 有社会危害性,建议进行监管
调查显示,国内近九成的职场人都难逃加班命运,其中,45.5%的职场人每周加班两到三天,更有24.7%的人几乎每天在加班。
“这种工作制度是已经违反我国劳动法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制度,其实是被完全禁止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华表示,较之加班现象的广泛性,其在某些行业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是最为人诟病、最具危害性的,应当引起足够关注。
李国华指出,当前我国996问题处于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鲜少见到996企业得到处罚,劳动监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者维权困难;一些企业甚至直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执行996、大小周工时,剥夺了员工的休息时间。
李国华调研发现,从2019年到2021年,“996”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工作380小时以上,甚至远远高出996的每月300小时工作时间。现在在短视频、在线教育、出行、电商等领域,部分互联网企业,又开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
“‘996’既违反劳动法,更背离奋斗精神,其社会危害性不可小看。”李国华建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对“996”、大小周问题的监管,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保障职工合理的工作时间。
长期加班加点 严重挤占劳动者休息时间
“不同意长期加班加点。”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工会联合会荣誉会长林淑仪说。她认为,长期加班加点,严重挤占劳动者休息时间,使职工身体处于疲惫状态,工作效率下降,也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近些年新业态劳动者超时加班现象更严重,有些送餐员为了多接单长时间奔波在路上,导致一些交通事故。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则指出,很多超时加班都是“隐形”的。比如,自从有了智能手机,有了工作微信群,很多人的上下班时间界限就模糊了,有的企业要求员工24小时在微信群里待命,漏接电话或不及时回复就算违规,甚至会遭到开除。
今年1月,在总工会界别委员微信群里,有委员转发了几个反映某互联网公司员工超时加班、常年无休的视频,引起一片哗然。不少委员表示:必须遏制这一现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加班必须给足加班费 且得到劳动者本人同意
“我们并不是反对加班,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紧急的、突发性任务,比如去年疫情防控期间,大家为了防疫物资的生产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但是这只是偶发现象,决不能形成常态。”王美华委员说。
林淑仪委员也持类似观点。她同时指出,即使加班,也需要明确时限,加班总时长不能超过一定时间,另外,加班必须得到劳动者本人同意且给足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8小时工作制来之不易。如今社会进步了,应该对劳动者施以更加人性化的关爱,但现在社会上对工作和休息时间没有合理分配的现象反而越来越多。作为工会界委员,我们要积极呼吁,倡导社会形成合理分配工作和休息时间的氛围。”林淑仪委员感慨道。
“高质量发展是一场耐力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不仅是这场比赛的推动力,也应是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和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才是创造价值和利润的正确路径。”吕国泉委员的话得到多位委员赞同。
名词解释
“996”工作制
是指一些企业把每天早9点到岗,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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