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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禁止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

发布时间:2022-02-07 11:20:34来源: 河南教育新闻网
  

  各县区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号)和省“双减”工作相关要求,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严防校外培训反弹变异,加强风险防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处内容

  (一)禁止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有关规定。

  (二)严禁与招生入学挂钩。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或向中小学校公开培训机构学生的内部测试成绩及升学等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打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各县区教体局要把握变异形态,对具有以下学科类培训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托育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注销或转型后转为“地下”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工作安排

  (一)属地管理,夯实责任。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等方面力量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对违规机构及个人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公示执法查处结果。

  (二)市级抓总,加强督导。寒假期间,市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力的县(区)进行督办。各县(区)于2月22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盖章后报送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fsjyjmbk@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积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多部门、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日程安排,定期调度,确保落实。

  (二)完善应急机制。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加强风险研判识别和舆情监测,加大预警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畅通社会监督。各县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拓广线索,常态化监测,对于群众举报要加大核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打击一起,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附件:举报电话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5日

(责编: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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