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2条举措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高技能人才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
到“十四五”末,河南力争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50万人,占就业人员的40%左右。2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将从四个方面共采取12条举措,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意见》中提到,河南省要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需求,大力培育遴选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围绕数字社会、数字经济需求,构建培训评价体系,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普及数字技能;加强数字技能专业人才建设,构建数字技能公共实训体系,探索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打造“河南码农”人力资源品牌。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社会需求,加强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打造“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康养人才高地。
同时,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对于技能人才来说,这里有“一揽子”好消息:河南省要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制定全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办法,特别优秀且有重大贡献的高级技师可按规定晋升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中华技能大奖和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可破格直接晋升。企业聘用的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支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在大家关注的“薪酬”待遇方面,《意见》明确,企业要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原则上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收入增幅。
河南省明确,要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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