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3〕699号)精神,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55个,其中县(市、区)案例11个,学校案例44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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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pdf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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