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条例适时出台 确保教育改革顺利上轨
近日,从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传来消息,《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8日《现代金报》)
新《条例》是在2002年颁布的《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基础上修订增删形成的。二十年来,宁波市的教育改革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教育生态在不断更新变化,尤其是“双减”政策落地后,校内校外的教育环境、结构都发生了巨变,原《条例》的立法引领和示范作用正在逐渐削弱。
《条例》一大亮点,就是首次明确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给教育部门的督导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和任务,职能部门能否很好地履行起这一职责和使命,这正是社会各界所关注和期待的。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既简单又复杂。在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宁波市适时推出“甬信培”,即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截至12月21日,全市已有2110家培训机构经审核通过并开设“甬信培”平台账户, 督导人员只需点开每家培训机构专属的二维码,就能了解该校的办学资质、信用等级和年检结果,其最大功能就是杜绝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不合格合同乃至“卷钱跑路”等问题。
不过,更需要下大力气督导的是那些不按规定、超纲超范围的培训行为,表面上打着素质教育培训的幌子,实质从事的是学科类的培训,谓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双减”政策的压力会有所递减,此类违规现象会有所加剧,因此,督导的重点要落实到这上面。
这就需要督导人员经常性地进行实地督导,推门督导,突击督导,明察暗访,对查实的违规机构和人员予以诫勉教育直至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鉴于督导人手紧张,培训机构众多且分散,建议选拔一批人民教育督导员(新条例提到,全市将设立人民教育督导员制度)来承担督导校外培训机构的任务。《条例》提到,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公众投诉举报较多的教育教学问题实施督导时,应当邀请人民教育督导员参与。
有“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人民教育督导员参与辅佐专职督导人员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当能促使校外培训在“双减”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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