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精神的种子 埋在青少年心中
记者从教育部2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优先配备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2月18日《现代金报》)
教育部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是很有必要的。
现实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有些校园欺凌事件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很大。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课题。因此,送法治进校园,让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在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当然,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要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另一方面,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法治教育更要体现平等公正、协商民主、理性思辨等法治理念,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
因此,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政府、司法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改进教学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也需要社会和家庭积极配合,营造良好氛围。还要认识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法律知识的讲解灌输上,而应同时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使青少年学生不限于学习和记忆法律条文、概念,而明白法律“是什么”“为什么”,并关注法律规范承载的价值理念。此外,要使青少年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具有自觉的规则意识、一定的权利意识,养成现代社会健全人格。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的普法水平决定未来社会的法治水平。重视法治教育宣传和灌输才能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诚信经济,这些理念要从青少年开始树立。只有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熔铸到青少年头脑之中,才能为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沈峰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原教育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中原教育周刊所有。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原教育周刊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